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大宗食品抽检合格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9%以上。但长期性、结构性、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种养源头高毒禁限用农药屡禁不止、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反复回潮、农兽药残留超标常年占据抽检不合格项目首位、“三小”主体监管覆盖不足、违法成本偏低等顽疾尚未根除,群众反映强烈。
全国普法万里行推进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简称“普法食安委”)经系统调研,立足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职能定位,从种养源头、生产加工、流通储运、餐饮消费、法治惩戒、技术支撑、信用监管、队伍建设八个维度,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严控种养源头,筑牢农产品安全第一道关口
(一)农业投入品刚性管控。 严格管控高毒、限用农药、兽药,推行农资实名制销售登记,建立农药兽药生产、销售、使用全程台账。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032号已明确毒死蜱等十种农药在蔬菜上禁用,但地下黑市流通仍未根除。需落实化肥减量、绿色防控,严厉打击禁限用农兽药销售、违规投喂行为。
(二)产地环境治理。 开展农用地分类管控,对重金属、污水污染地块划定禁产区。推进土壤修复、水源保护,杜绝工业废水、养殖污水直排农田。2025年,农业农村部部署“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将农资质量执法作为重点任务,全国抽查农药样品4199个,合格率97.8%。
(三)标准化种养+合格证制度。 扶持家庭农场、规模化种养基地,统一种养标准。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已将其确立为法定制度,产地凭合格证方可进入市场,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数据互通。
(四)畜禽屠宰规范化。 定点屠宰企业落实同步检验检疫,肉品“两证一报告”随货同行;严查私屠滥宰、注水肉、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
压实生产加工责任,守住食品制造第二道防线
(一)严格市场准入与分级监管。 细化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标准,对婴幼儿乳粉、肉制品、预制菜等高风险企业实施严格注册审查。实行风险分级监管——低风险“双随机”抽查,高风险全覆盖加飞行检查。
(二)全过程生产管控强制要求。 强制企业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索证索票、留样记录。推广HACCP、ISO22000等国际通行管理体系。小作坊集中入园统一管理,坚决取缔无证黑作坊。
(三)严打非法添加与添加剂滥用。 建立非法添加物黑名单,生产车间安装在线快速检测设备。严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掺杂掺假、以次充好。2025年抽检数据显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占不合格样品15.74%,仍是突出问题。
(四)特殊食品专项从严管理。 婴幼儿配方乳粉实施每月体系检查;保健食品严格注册备案,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整治虚假宣传、欺诈老年群体行为。
阻断流通储运漏洞,切断变质走私第三道链条
(一)冷链物流闭环管理。 肉类、乳制品、预制菜实行全程温控,运输车辆配备温度记录仪,推行“一车一档”。我国果蔬冷链运输率仅约20%,肉类约35%,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断链风险突出。散装液态食品落实专车专用、准运备案制度。
(二)商超农贸市场规范化。 市场开办方建立入场商户档案,落实入场查验;设立快检室每日抽检果蔬、肉类;临期食品专区销售,严禁涂改日期、翻新过期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网络食品新业态治理。 外卖平台核验商家证照,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整治“幽灵外卖”、无证线上经营。直播带货食品落实平台审核责任,建立售后召回机制。网络订餐、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已成为食品安全风险的新聚集地。
(四)进口食品联防联控。 海关口岸逐批检验检疫,建立跨境电商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国内市场发现不合格进口食品,海关与市场监管双向通报、联动处置,统一召回机制。
守护重点人群,确保餐饮消费终端安全
(一)校园食堂专项管控。 推行食材统一集中采购;全部安装在线监控,家长、监管部门可实时查看后厨。实行校长负责制、每日食材留样48小时以上。严控校外托管、校园周边“三无”小吃。2025年,中小学自营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9%,校外供餐单位覆盖率达100%。
(二)养老机构、医院、工地食堂标准化改造。 统一后厨分区、清洗消毒、餐具保洁规范;定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患有消化道传染病立即调离岗位。
(三)餐厨废弃物闭环处置。 统一收运、台账登记,严厉打击地沟油回流餐桌;餐饮企业油水分离设备强制安装。
从严法治惩戒,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一)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持续修订《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配套规章。加快预制菜、冷链、农残检测等国家标准制修订,统一检测方法、安全限量。
(二)从严从重处罚机制。 对非法添加、制假售假实施高额罚款、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吊销许可证,实施终身行业禁入。《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常态化专项整治行动。 围绕“3·15”、节假日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农残超标、瘦肉精、劣质粮油、网红不合格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落实“露头就打”常态化执法。
(四)跨部门联合执法。 建立农业、市场监管、公安、卫健、海关联合办案、案件移送机制,消除分段监管空白,杜绝多头管理、互相推诿。
强化技术支撑,推动智慧监管升级
(一)全域检验检测体系。 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实验室;扶持第三方检测机构下沉乡镇、农贸市场;普及便携式快速检测仪,实现现场即时筛查。
(二)全程数字化追溯。 以肉类、乳制品、婴幼儿食品为重点推行“一物一码”区块链溯源,扫码可查种养、加工、物流、销售全流程。普法食安委已建设全国“智慧云仓·云仓联店”保供体系,全链条纳入统一溯源平台,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三)智慧监管预警。 运用大数据、视频监控、物联网自动预警车间违规操作、冷链断温、原料不合格等风险。湖南省202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提出“推进‘互联网+AI监管’全覆盖”,推动“线上巡查+线下核查”双轨并行。
(四)常态化风险监测评估。 全国布设风险监测点位,持续筛查微生物、重金属、真菌毒素;依据监测结果动态调整监管重点与食品安全标准,从事后查处转向事前预防。
完善信用体系,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一)食品行业信用惩戒。 建立食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严重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限制招投标、贷款、经营准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普法食安委已建立“绿名单”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二)行业自律引导。 食品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范,开展从业人员定期安全培训。组织行业自查自纠,引导良性竞争,抵制低价劣质恶性内卷。《食品安全法》第九条明确赋予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建设的法定职责。
(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完善12315、12345投诉举报平台,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普法食安委已建立“吹哨人”匿名举报保护机制,鼓励内部员工隐患上报。
(四)全民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社区、校园常态化科普,普及配料识别、过期食品辨别、维权方法。媒体客观曝光典型案例,及时澄清食品安全谣言,稳定消费信心。
加强队伍建设,夯实长效保障基础
(一)基层监管能力补强。 充实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人员,配备执法车辆、快检设备;定期开展监管人员执法、检测专业培训。全国约70%的食品经营主体在县乡两级,但基层监管人员仅占全系统约30%,力量倒挂问题突出。
(二)从业人员强制培训考核。 食品生产、餐饮、农资从业者岗前培训、年度复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三)地方党政同责考核。 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已明确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肃追责问责。
食品安全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上述八个维度——源头严控、生产严管、流通严堵、消费严守、法治严惩、技术支撑、信用约束、队伍保障——相互支撑、彼此联动,构成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农药残留超标占不合格样品42.49%,食用农产品占不合格总数39.79%,2.6亿农户的分散经营、2300万市场主体的参差不齐——这些数字背后,是食品安全治理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
普法食安委将以法治之剑、共治之网、科技之力,持续推动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我们坚信:通过系统施策、久久为功,定能破解食品安全深层次矛盾,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国普法万里行推进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高级顾问肖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