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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与法
毒狗肉流入市场?杜集区法院当庭宣判公益诉讼案,涉事者获刑并赔偿1.25万元
来源: 杜集区人民法院 编辑:军京
毒狗肉流入市场?杜集区法院当庭宣判公益诉讼案,涉事者获刑并赔偿1.25万元

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守护群众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11月25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朱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涉事男子获刑并承担公益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起,朱某某在杜集区经营小吃部,卤制狗肉对外销售,多次收购有毒死狗。2025年5月,其两次收购他人下毒盗窃所得的6只死狗,卤制后售卖,销售额2500余元、获利1000余元。经检测,涉案生狗肉、狗内脏及酱卤肉均含剧毒氰化物,该物质已被列入《高毒物品目录》,食用后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朱某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据悉,朱某某于2025年6月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并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杜集区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公告程序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朱某某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本案由七人合议庭审理,确保案件审理公正严谨。

法院认为,朱某某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结合其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其损害公共利益,公益诉讼诉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朱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违法所得1000元追缴上缴国库;在国家级新闻媒体赔礼道歉,支付赔偿金12500元。

本案的依法审判,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坚决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坚定决心。杜集区法院将持续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刑事审判与公益诉讼的合力,以司法力量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文/刘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