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9 日,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迎宾大道成国右岸小区发生一起令人愤慨的事件:小区物业公司私自雇佣来源不明人员进入小区,在公共区域当着多名儿童和业主的面,以抓、摔、打等暴力方式虐杀四只犬只,场面血腥。面对上前制止的业主,涉事人员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恶语恐吓、辱骂业主。目前,涉事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四条生命,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孩子眼前被残忍剥夺。这不是什么 "清理",这是赤裸裸的暴力。

视频截图,志愿者提供
物业没有执法权,谁给的胆子?
物业管理小区,依据的是物业服务合同,维护的是小区秩序,而不是动用私刑。犬只管理有明确的法定主体和法定程序,物业公司既不是执法机关,也没有被授予任何强制措施权力。雇佣来源不明的社会人员进入小区,以暴力方式处置犬只,这本身就是对法律的漠视,对业主安全的漠视,对公共秩序的漠视。
更令人心寒的是,整个过程发生在小区公共区域,有儿童在场。孩子亲眼目睹暴力、血腥、恐吓,这对他们的心理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物业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小区里还有老人、还有孩子、还有普通住户?

恐吓辱骂志愿者人员,视频截图,志愿者提供
业主上前制止,换来的是辱骂和恐吓。这是服务业主的物业,还是在小区里横行的 "霸主"?
管理严重失职,必须追责到底
涉事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拘留,这是法律给出的第一步回应。但事件的责任不能只停留在直接动手的人身上。
是谁决定雇佣这些人员?是谁批准他们进入小区?是谁授意以暴力方式处置犬只?物业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必须为此承担责任。这不是一句 "临时工"" 外包人员 " 就能搪塞过去的。物业公司对其雇佣、委托的人员在小区内实施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被杀犬只四肢遗留小区绿化带,被志愿者发现。志愿者供图
业主的诉求明确而合理:
请求住建部门对该物业公司开展全面调查,依法下达整改通知,并将相关行为记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
请求正阳街道办事处依法指导小区业主启动业主大会相关工作,推进更换物业公司的法定程序,还业主一个安全、文明、有尊严的居住环境。
一只幸存小狗的领养之路,为何如此曲折?
事件之后,四只犬只中仅存一只小狗。爱心志愿者表示愿意领养,给它一个家。然而,从派出所到犬留所,从犬留所到政务大厅,从政务大厅再到限养办 —— 志愿者辗转多个部门,手续迟迟办不下来,小狗至今无法被领养。
群众办事,最怕的就是 "踢皮球"。一个简单的领养手续,多个部门之间来回推诿,志愿者跑断了腿,小狗还在留所里等待。这不是哪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流程不畅、责任不清、为民服务的意识没有落到实处。
老百姓要的不多,就是一个明确的答复、一个清晰的流程、一个不要让人来回跑的办事通道。
文明城市,不该有这样的角落
犬只管理是城市治理的一部分,但管理不等于暴力,规范不等于虐杀。文明城市的底色,是对生命的基本尊重,是对法律的严格遵守,是对群众诉求的认真回应。
一个小区的物业,如果可以随意雇佣不明人员、在公共区域实施暴力、恐吓业主,那么业主的安全感从何而来?一个城市的办事流程,如果让爱心群众在多个部门之间辗转无门,那么 "为民服务" 四个字又从何体现?
我们期待:
公安机关对涉事人员依法处理,结果公开透明;
住建部门对物业公司失职行为启动调查,该整改整改,该记入信用档案记入信用档案;
街道办事处依法指导业主大会程序,保障业主的合法选择权;
相关部门理顺犬只领养流程,不要再让群众跑冤枉路。
暴力不该发生在小区里,推诿不该出现在办事中。文明不是口号,是每一次具体的选择,每一个具体的行动。
法律与合规性分析:
在小区公共区域处置流浪犬只,必须遵循文明、规范、合规原则。若物业擅自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小区开展捕犬工作,或处置手段涉及暴力虐待,均可能涉嫌违规甚至违法。
执法主体: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规范,流浪犬的捕捉、收容及处置工作须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物业通常仅有劝阻、上报和协助的义务,无直接执法权 。
法律责任:若在公共场所投放毒物或使用暴力手段导致动物死亡,情节严重者可能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即便针对流浪犬,虐待行为也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若造成公共安全危害(如误伤儿童),将面临刑事追责 。
业主维权与后续建议:面对此类事件,业主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权益:
核实身份:要求物业公开捕犬人员的身份及授权依据,确认是否为执法部门委托的专业队伍。
保留证据:保存现场视频、照片及报警记录,作为后续追责或索赔的依据。
渠道投诉:若物业履职不到位,可向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或当地城管、公安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彻查事件并规范小区动物管理 。
该事件反映出小区治理中人犬矛盾的复杂性,呼吁公众理性看待,杜绝网络暴力,同时督促物业与执法部门依法文明处置,保障业主权益与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