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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保护
从玉林狗肉乱象看肉类食品安全监管的短板与责任
从玉林狗肉乱象看肉类食品安全监管的短板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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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西玉林夏至前后的狗肉消费热潮,屡次引发社会广泛讨论。抛开动物保护与饮食习俗的争议,仅从食品安全、公共卫生与地方监管责任角度审视,玉林狗肉产业链暴露出的源头不明、检疫缺失、监管松散等问题,值得全社会高度警惕,更拷问着地方政府 “四个最严” 的落实成色。

狗肉来源混乱:黑色链条威胁餐桌安全

与猪牛羊等法定畜禽不同,犬类尚未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不属于合法食用畜禽,全国至今无统一、合法的肉犬屠宰检疫规程(新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此背景下,玉林及周边市场流通的狗肉,来源长期处于 “灰色地带”。

调查显示,当地狗肉来源主要包括三类:一是盗抢宠物犬、农村散养犬,不法分子常用毒镖、毒药猎杀,犬只死因不明;二是无检疫的流浪犬、病犬,健康状况无从追溯;三是极少数散户私自养殖,缺乏防疫与养殖档案。

多地破获的案件证实,“毒狗肉” 已成行业顽疾:不法分子使用氯化琥珀胆碱等剧毒药物猎杀犬只,毒素在高温烹煮中难以完全分解,人食用后可导致呼吸困难、心律失常甚至死亡。2018 年湖南怀化一案就查获有毒狗肉 50 余吨,毒镖 251 支,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

简言之,来源不明、未经检疫、可能带毒,是当前玉林狗肉最突出的食品安全隐患。

检疫形同虚设:食品安全防线全面失守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但在狗肉产业链中,检疫环节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第一,无合法屠宰场。我国无官方批准的犬类定点屠宰企业,玉林市场上的狗肉多为私屠滥宰,屠宰环境脏乱,缺乏消毒、冷链、溯源等基本条件。

第二,无强制检疫证明。正规畜禽上市必须持有检疫合格证明,而狗肉普遍 “无证流通”。中国农业大学专家直言:从检疫和防疫角度看,现存狗肉产业链完全不符合规定(中国青年网

第三,人畜共患病风险极高。犬类可携带狂犬病、弓形虫、犬瘟热等多种病原体,未经检疫的狗肉流向餐桌,直接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世界卫生组织多次警示:狗肉交易是亚洲狂犬病传播的重要推手

地方监管责任悬空:不能以 “民间自发” 推卸法定职责

面对舆论压力,玉林官方多次强调 “狗肉节系民间自发,政府从未组织”。但 “不组织” 不等于 “不监管”,更不能成为放任违法、漠视公共安全的借口。

依据《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地方政府对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卫健等部门各司其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具体到狗肉问题:

公安部门应严厉打击盗狗、毒狗、非法运输等违法犯罪;

农业农村部门应严格动物检疫、疫情监测,严禁病死犬流入市场;

市场监管部门应严查无证屠宰、无检疫证明销售、餐饮加工来源不明狗肉等行为。

现实却是:夏至期间,玉林街头私屠滥宰、占道经营、无照经营现象长期存在;“口头禁令”“遮招牌” 等表面管控多于实质执法;所谓 “智慧监管”“可追溯体系”,在犬只未被法定为食用畜禽的前提下,本质上是为非法产业 “合法化包装”

市场可以 “自发”,但监管绝不能 “失明”(中国青年网。地方政府若以 “民俗” 为由放松监管,本质上是对法律的漠视、对公众健康的不负责任

食用者面临双重风险:食品安全与生命安全

对消费者而言,食用来源不明、未经检疫的狗肉,等于将自己置于可预见、可避免的健康风险之中:

急性中毒风险:食用毒狗肉可导致急性中毒、呼吸衰竭、猝死

慢性健康损害:长期摄入微量毒素,可损伤肝肾、神经系统;

传染病风险:感染狂犬病、弓形虫等人畜共患病,致死率极高

法律风险:购买、食用赃物(被盗犬只),可能涉嫌违法。

食品安全无小事,每一口来路不明的肉,都可能是健康与生命的 “定时炸弹”

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监管必须 “长牙带电”

玉林狗肉乱象,不是孤立事件,而是我国小众肉类监管缺失、基层执法宽松软的集中体现。保障食品安全,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更不能在 “民俗” 与 “人情” 面前让步。

我们呼吁:地方政府必须切实扛起属地责任,严格落实 “四个最严” 要求,坚决取缔非法屠宰、严厉打击盗狗毒狗、全面禁止来源不明狗肉上市;相关部门要完善法规、填补检疫空白、健全追溯体系;消费者要提高风险意识,拒绝食用来源不明、未经检疫的肉类,共同守护 “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人命关天。监管的缺位,就是对违法的纵容;对风险的漠视,就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作者系中国食安电视台、伴侣动物办公室主任





来源:中食安信网
编辑:军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