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广西“宁大姐第一家脆皮狗肉”宣称上过中央电视台、上海东方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其宣传真实性、经营合法性及伴侣动物食用争议引发公众广泛关注。通过结合多方信息核实,相关疑问亟待厘清。


媒体报道宣传无实据 抖音推广存误导
涉事商家在抖音等平台多次宣称“上过央视30年”“央视新闻报道”,还提及上海东方电视台、江西卫视等媒体。但中央电视台相关报道中,仅2019年《今日说法》曾曝光偷狗毒狗黑色产业链,明确食用毒狗肉存在健康风险,并未对任何狗肉餐饮品牌进行正面报道或推广。上海东方电视台、江西卫视、江苏卫视等平台也无公开信息显示曾报道“宁大姐脆皮狗肉”相关品牌。



业内人士指出,此类“上过知名媒体”的宣传若无法提供报道视频、版面截图等实证,涉嫌虚假宣传,可能违反《广告法》中关于商业宣传真实性的规定。

食品安全手续存短板 犬类经营缺乏全国统一标准
关于经营资质问题,经了解,2016年珠海香洲一家标称“宁大姐脆皮狗肉”的店铺曾因“未获行政许可”被要求整改,商家随后拆除“狗”字招牌规避监管。从法律层面看,我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要求畜禽屠宰销售需经检疫,但农业农村部门未制定犬类屠宰检疫规程,导致狗肉无法获得合法的食品检疫证明,属于“间接禁食”范畴 。

国家层面虽未直接禁止食用狗肉,但明确犬类未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且无明确肉用犬品种,市场流通狗肉来源复杂,常存在偷盗、毒杀等违法情形 。六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答复函显示,多地对狗肉经营的监管重点在于打击来源不明、未经检疫的产品,而涉事商家至今未公开过有效的狗肉检疫合格证明及专项经营许可。

伴侣动物定位成共识 食用争议持续发酵
农业农村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已明确狗“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管理 。香港、台湾地区及深圳等地已通过立法禁止食用猫狗,体现了对伴侣动物的保护趋势 。
公众争议的核心不仅在于动物福利,更涉及公共安全。央视曾曝光毒镖毒丸偷狗乱象,有毒物质不会因烹饪消除,食用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而狗肉消费市场的存在,客观上刺激了偷狗、毒狗等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六安市就侦破多起涉狗刑事案件,涉案狗类近200头 。
目前,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加强对肉类经营的专项检查,重点排查来源不明、虚假宣传等问题。对于“宁大姐脆皮狗肉”的相关宣传及经营资质,仍需监管部门进一步核查。有关伴侣动物保护的立法完善与执法落地,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