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教育部制定的《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起施行。规定禁止幼儿园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和散装食盐,同时对餐食加工配送、从业人员管理、监督执法等环节作出硬性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表示,目前全国共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3580多万人。与中小学相比,幼儿园大多实行的是“三餐两点”“三餐一点”的供餐模式,餐次更密、总量更大。再加上学龄前儿童是食源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如果身体不适,又难以准确表达。因此,幼儿园食品安全不仅是家长的关注重点,也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工作重点。
规定为幼儿园食品安全明确了“责任清单”,提供了“操作手册”。
在供餐资质方面,规定划出不可逾越的“硬杠杠”,明确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确需委托承包的,必须严格设定遴选条件;确需园外供餐的,必须综合评估供餐能力、运输距离等因素,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化管理的供餐单位,做到不达标、不进园。
从业人员管理设立明确“及格线”,要求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员工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培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监督抽查考核不合格的须立即整改,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餐食加工配送环节明确“规定动作”,要求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个小时,配送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保温设施,并对分餐人员洗手消毒、佩戴口罩等作出具体要求。餐饮具清洗消毒方面,规定幼儿园必须设置独立洗消间或隔断场所,原则上采用物理消毒方法,不得使用园外集中消毒单位的复用餐饮具。
规定对幼儿园监管执法工作,亮出带电的“高压线”,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对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对幼儿园集中用餐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等要求。
《规定》共32条,涵盖7个方面内容,针对幼儿膳食特点和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重点,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

谁来办食堂?
针对幼儿园供餐资质和要求,《规定》明确:
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 确需委托承包的,必须严格设定遴选条件等; 确需园外供餐的,必须综合评估供餐能力、运输距离等因素,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化管理的供餐单位。 ■ 针对幼儿园相关从业人员素质,《规定》明确: 幼儿园要通过培训、考核,进一步强化相关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升; 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员工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培训,提升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辨识、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哪些食材不能用? 食材采购 幼儿园食材供应商应近3年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 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 餐食加工、配送 禁止制售冷荤类、冷加工糕点、生食类食品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原则上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确需使用的,必须严格控量并纳入日常管控重点。 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都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当在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饭菜怎么送? 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个小时; 配送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保温设施,分餐人员要洗手消毒、佩戴口罩。 碗筷怎么洗? 幼儿园必须设置独立洗消间或隔断场所; 餐饮具原则上采用物理消毒方法,不得使用园外集中消毒单位的复用餐饮具; 鼓励幼儿园设置消毒房(库),定期开展检测验证。 谁来陪餐?如何监督? 幼儿园须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有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并记录;鼓励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及时研究反馈家长意见建议。 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添加剂采购使用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市场监管部门对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对幼儿园集中用餐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