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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安
校园餐桌不容逾越 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
来源:全国普法万里行推进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 作者:左秀宏
校园餐桌不容逾越 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

 校园食品安全,是万千家庭的“心头事”,更是国家未来的“底线工程”。近年来,司法机关以“四个最严”铁腕治乱,一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吞校园餐经费的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典型案例的警示效应持续释放。然而,司法惩戒终究是“事后灭火”,真正的长治久安,必须构建一道“事前防火”的全民防线。全国普法万里行推进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普法食安委”)立足法治宣传与社会共治的独特职能,提出“从刑责严惩到全民共治”的治理升级思路,让每一起司法案件的震慑力,转化为全社会知法、守法、护法的行动力。


司法利剑高悬:刑事追责的法律框架与加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向中小学生、婴幼儿等群体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毒、有害食品的,依法从重处罚。这一规定,将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落到了刑事司法的最前沿。司法实践中,校外供餐企业违规添加亚硝酸盐导致学生集体中毒、食材供应商以鸭肉冒充牛肉、校长侵吞餐费……一系列典型案例表明:无论犯罪链条多长、作案手段多隐蔽,司法机关均以“零容忍”态度精准打击,产刑并用、罚没并举,形成强大威慑。同时,法院、检察院通过司法建议推动监管部门堵漏建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刑事打击是最后防线,而非第一道关口。当数十名学生已经躺在病床上,再重的刑罚也无法挽回健康受损的代价。因此,普法食安委提出:将司法震慑的“高压线”向下延伸,转化为日常治理的“警戒线”和全民参与的“防护网”。


“孩子口中夺食”绝不姑息:贪污校园餐经费的零容忍

    在校园餐领域,贪污、挪用学生餐费的职务犯罪同样危害巨大。202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校园餐”贪污案引发广泛关注。被告人黄某某,原系湖北省枝江市某学校校长,2011年至202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增食堂蔬菜、肉类、米面等食材采购数量,向供应商多支付“货款”并返还的方式,侵吞“校园餐”经费共计90万元。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案件办理中,司法机关还发现该校事务长肖某某为黄某某侵吞资金提供帮助,依法追诉并追究刑事责任。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学校食堂监管不到位、廉政教育不深入等问题,司法机关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发出建议,推动开展“校园餐”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采取集中统一食材采购、搭建智慧食堂信息化平台等措施,全面提升“校园餐”监管水平。
   “校园餐”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是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黄某某案中,被告人以向供应商多支付“货款”并返还的方式侵吞“校园餐”经费,既影响了对供应商的公正选定,也势必因经费减少造成“校园餐”供应质量的下降。司法机关严格审查证据,依法认定事实,准确定罪量刑,既有效打击犯罪,又促进了“校园餐”管理制度完善,充分彰显了依法惩治“校园餐”腐败、切实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的坚定决心。

延伸审判职能:从个案惩处到系统治理

    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人民法院还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对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反映出的监管漏洞,及时向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食品安全违法问题共防共治。
    法院在审理校园配餐相关行政案件时发现,中标企业与其他未中标企业共同经营校园配餐项目,但监管部门只对部分主体进行处罚。法院在作出判决的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全面履行监管责任,实现了“办一案、治一片”的效果。这种惩防并举、系统治理的思路,将刑事追责与制度完善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格局。


三个“前所未有”:普法食安委的创新实践

      

全国普法万里行推进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认为,司法是最后防线,但绝不是唯一防线。刑事追责的震慑力,需要通过法治宣传转化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每一次司法判决,都是一堂深刻的法治公开课。目前,该单位正推动三方面工作:

      一是案例普法进校园将真实司法案例改编为“校园食品安全法治剧本杀”、模拟法庭课程、15秒警示短视频。例如,以“鸭肉冒充牛肉案”为蓝本,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让学生扮演采购员、厨师、监管人员、举报人,在剧情推演中理解《刑法》第143条、第144条以及“从重处罚”情节的适用。这种沉浸式普法,使枯燥的法条变为可感知的后果,让“不敢犯”的敬畏之心从小扎根。

      二是吹哨人保护机制的实体化。遂宁市已成功兑现首例校园餐内部“吹哨人”奖励,2名学校食堂内部知情人举报某公司涉嫌经营腐败变质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后罚款8.5万元,举报人按罚没收入5%获得4250元奖励。普法食安委在此基础上,推动建立覆盖全国的“校园餐吹哨人”保护与奖励机制,并制定《“吹哨人”保护工作细则》。针对校园食品安全,我们开通 “校园餐举报绿色通道”。通过“内部举报+物质奖励”的方式,鼓励从业人员主动曝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是法治监督的常态化。依托全国普法万里行平台,普法食安委定期跟踪涉校园食品安全刑事案件,评估量刑均衡性和执法效果,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同时,监督司法机关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确保案件办理成果真正转化为制度完善的实际成效。内部“吹哨人”身处食品生产经营一线,对潜在风险的感知更加敏锐,做好“吹哨人”信息保密工作,消除举报人后顾之忧,推动内部监督机制在食品安全领域发挥更广泛的作用。

守护舌尖安全: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间校园后厨

    校园食品安全,没有“法不责众”,更不存在“罚酒三杯”。

从侯某案七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到黄某某案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的惩处,司法机关用一记记重拳向社会传递出明确信号:任何

危害校园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全国普法万里行推进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将始终坚持“普

法先行、共治为要、科技助力、法治兜底”,把法庭上的正义延

伸至厨房里的日常。

普法食安委呼吁:教育部门将食品安全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和校本课程;市场监管部门对查实的“吹哨人”线索“接诉即办”,并反馈处理结果;新闻媒体客观报道典型案例,不渲染恐慌,但传递“违法必究”的坚定信号;每一位家长和学生:做敏锐的监督者,而不是沉默的受害者。我们愿与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学校家庭及社会各界一道,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间后厨,让“零容忍”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行动语言。唯有让法律的力量贯穿于日常,让法治的种子播撒在每一间后厨、每一个课堂、每一个家庭,才能真正守住“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守护好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全国普法万里行推进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法律专家左秀宏


审编:刘文巧